居留管理制度适用于中长期居留者,且不符合下述1至6项中任意一项的人可获得居留卡。
关于居留卡的发行,在入境的出入境口岸在护照上加盖登陆许可证明印章且基于根据登录许可成为中长期居留者的人可领取居留卡。但是,在成田机场、羽田机场、中部机场、关西机场、新千岁机场、广岛机场和福冈机场可领取居留卡。从其他出入境口岸入境时,在市区町村政府机关申报居住地后,居留卡将以邮寄的方式发放给居留者本人。
如果从现在居住地的市区町村搬到别的市区町村或国外,必须在市区町村政府机关申报迁出和迁入。您可以在搬家预定日的14天之前起想您居住的市区町村政府机构申报迁出。政府机构将出具迁出证明书,请在搬迁后14天以内持迁出证明到新的市区町村政府机构申报迁入。如果是在同一市区町村内搬迁的话,必须在搬迁后14天以内到该市区町村政府机关申报迁居。关于居留卡上的地址,会在新的市区町村政府机构申报迁入时由相关人员记载在居留卡背面的备注栏中。
因为丟失或被窃等失去居留卡时,向警察报失的同时必须在14天以内到地方出入境居留管理局办理居留卡的补发手续。另外,居留卡有明显的污损时等也请办理居留卡的补发手续。无需手续费。因为其他的理由希望更换在留卡时需要1,000日元的手续费。
需要的资料等如下: